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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互助参保】关于参加我校女职工大病互助参保计划的通知

点击量:372 日期:2020/11/09 作者:曾宁莎 编辑:刘野

我院职工:

为进一步弘扬职工互助互济精神,切实为职工办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,有效缓解职工因疾病或意外给家庭经济和生活上带来的困难,四川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在《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实施办法》2003 年版)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改版,新推出了《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2020 附件 1,简称 A 和《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-B(2020 附件 2 简称B

本着自愿的原则,引导女教职工积极参与,以更好地提升女教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,保障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购买原则: 自愿购买。

二、参保对象:

1、年满 18 至 70 周岁,未参加过女职工互助险和参加过 A 款保障期已过,且未患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女会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 A、B 两个保障计划。

2、曾经参加过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A 款未到期的女会员可以买B 款,但不能再买 A 款。B 款每人最多可买 2 份。

3、已患两款计划中任一疾病和已经领取过女工互助险赔付资助的,两款计划均不能再买。

4、尚未发现患乳腺、卵巢、宫体、宫颈、外阴、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,且从未购买过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女教职工、家属女性,不超过 70 、非编外聘女教职工,均可自愿申请购买本互助保险。

三、保费及保险金标准:

A 款保十年, 保六种大病, 100 元/份,投保人一经参保,不可退保。保险期满,保费不退。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 150天的医疗观察期,续保人可免除 150 天医疗观察期。

B 款保两年,保十种大病, 40 元/份,每份互助金额为 18000 元,被保险人最多可投保两份。医疗观察期为 90 天。四、其他:

本计划采取团体投保制,由各部门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此工作,严格按附件 3 填报《女职工大病互助参保计划名册》,请11月25日前将附件发到邮箱289426064@qq.com,以便及时上报省职工互助会审核,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缴费。

建筑与设计学院

2020 年 11 月 6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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